自7月27日下午开始,成都市高温晴热模式开启,预计晴热天气将持续近一周,其中7月29日最高气温可达35℃以上。对此,成都市决定于7月29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悉,这是成都出台全国首个针对臭氧这一指标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首次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7月28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应对臭氧引发的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成都市臭氧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等规定,当成都市发布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将根据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行政区域道路对应实施燃(气)油货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通知如下:
臭氧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中心城区建成区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
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臭氧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
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臭氧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每日20:00至次日8:00,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通行。
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通行。
据介绍,中心城区是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郊区新城是指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及时向公众告知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的燃(气)油货车交通管理措施。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实行燃(气)油货车限行措施。
在采取臭氧重污染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成都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转载:成都商报
温馨提示
前面小编已经提到臭氧污染严重影响大家的健康,而臭氧的形成大多来源于汽车尾气、工业生产排放出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光照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面临着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中自催化一直以上以“治理空气污染,实现蓝天白云梦想”为使命,中自催化16年来致力于催化剂研发,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为道路/非道路尾气污染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中自催化为改善环境综合质量,提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中自将持续发力,守护绿水青山。
亲爱的朋友们,空气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臭氧防控更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行动起来,全力守护“成都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