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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350万!“年检神器”给尾气开了绿灯,污染的是我们的大气环境

发表时间:2022-04-15 15:55:25

怒了,居然有这样的“年检神器”!

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安装一个如此神器,就能在年检中蒙混过关,继续上路。

浙江法院做了一个很解气的判决,销售神器的网店被判赔350万元用于大气污染环境治理。

日前,该案例入选第十五届十大影响性诉讼,入选理由中有一句“有助于在网络时代进一步拓清大气污染责任,扩展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提起诉讼

原告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

中国绿发会起诉称:被告网店销售规避机动车尾气年检的所谓“年检神器”系列产品(如三元催化器火莲花金属软载体汽车尾气超标治理净化器等)。

该网店是在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尾气不合格的车辆规避汽车尾气年度检测,使得原本尾气超标的车辆得以蒙混过关继续上路,其行为存在着严重的违法性,对我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因网店销售案涉三款产品时,宣传上述产品能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规避机动车年检,教唆或协助部分机动车主实施侵权行为,网店应与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关于网店是否应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问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被告网店行为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网店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3500000元(款项专用于我国大气污染环境治理)

有助于在网络时代进一步拓清大气污染责任

这类所谓“年检神器”是违法工具,它越“畅销”,对大气治理和汽车年检产生的负作用就越大。原告中国绿发会就此提起公益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速美公司道歉并赔偿大气污染环境修复费用的款项,专用于大气治理,有助于在网络时代进一步拓清大气污染责任,扩展了环境公益诉讼的类型。

二审法院虽然认定网络平台服务商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但明确指出网店应加强信息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有利于督促网络平台在销售可能用于违法目的之产品方面确立应有的责任意识,构建天蓝、水碧、山青的美好生态环境。

治理空气污染,实现蓝天白云梦想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雾霾频发,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刻不容缓,中自的三元催化器中的催化剂将增强CO、HC和NOx三种气体的活性,促使其进行一定的氧化-还原化学反应,其中CO在高温下氧化成为无色、无毒的二氧化碳气体;HC化合物在高温下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NOx还原成氮气和氧气。三种有害气体变成无害气体,使汽车尾气得以净化。

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中自催化,在环保领域拥有90项技术专利,并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 已 研发出多款含铂、钯、铑等贵金属的高性能催化剂产品,有效解决非发动机故障引起的HC、CO、NOx尾气超标问题。公司着眼于从根本上来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企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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