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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北京将提前实施“国四”非道路机械标准!

发表时间:2021-04-16 17:02:54

据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信息,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市生产、销售的560kW以下(含560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须满足“国四”非道路机械标准要求。



4月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指出由于本地排放贡献中移动源污染占比最大,达45%,其中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占移动源的14%,是北京市移动源排放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提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标准的原因。


01 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范畴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一个大家族,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泛,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园林机械、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和机场地勤设备等。从保有量情况看,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约占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保有量的90%。2019年底,我国工程机械保有量约为800万台,农业机械约4000万台。


02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情况

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数据显示: 2019年,全国非道路移动机械NOx排放量超过493.3万吨,约为机动车NOx排放量的52.5%,约占移动源NOx排放总量的29.5%,在全国NOx排放总量(二污普数据)中占比18. 5%;颗粒物排放量超过24万吨,约为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的2.4倍,约占移动源颗粒物排放总量的55.4%。其中,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的N0x和颗粒物排放量均基本相当。 


03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

2007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1、II阶段) 》(GB20891-2007)标准的发布开启了我国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排放控制。2014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发布。随着排放标准升级,NOx和颗粒物排放限值逐步加严。

04 非道路移动机械四阶段排放标准内容重点


更加关注整机排放

新增车载法整机测试要求,对37kW以上机械实际使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通过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 进行测量,规定90%以上有效功基窗口的C0和NOx的比排放量不应超过相应功率段限值的2.5倍。此外,增加了柴油机非标准循环工况的测试方法及限值要求。

增加瞬态测试循环

非道路移动机械实际使用时柴油机的工作状态是动态变化的,原标准中规定的稳态测试循环对于反映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实际工况存在局限性。为了更好的反应瞬态工况对排放的影响,国四阶段增加了瞬态测试循环,使型式检验测试结果更加接近实际运行情况。

增加颗粒物粒子数量(PN)限值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颗粒物对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加强排气颗粒物控制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关键。为推动更高效的颗粒物捕集技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国四标准中增加了针对颗粒物粒子数量(PN) 限值的要求,规定其排放必须小于等于5X1012个/千瓦时。标准不对技术路线进行固化和限制,鼓励企业采用更高效的污染排放控制技术。

增加指定劣化系数

通过前期标准实施获取的大量柴油机劣化趋势特征数据,国四标准给出了指定劣化系数,明确可采用指定劣化系数代替耐久实测劣化系数,大幅降低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的型式检验测试费用。

提出排放控制系统监测要求(NCD/PCD)

排放控制系统,尤其是NOx和颗粒物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是保证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的重要条件,因此国四标准增加了对NOx和颗粒物控制系统监测的要求,当监测系统发现SCR系统不加尿素、尿素掺水、EGR阀卡滞、NOx传感器故障、拆除DPF、 DPF堵塞和诊断系统篡改等,就会触发驾驶员报警系统,提醒操作人员进行维修。若故障一直存在,将会进一步触发驾驶性能限制系统,通过激活发动机限扭控制策略,使得机械因扭矩限制无法正常使用,直到排放相关故障被排除后,机械才能够正常使用。

提出排放控制系统远程在线监控及定位要求

为保证排放控制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始终正常发挥作用,防止污染控制装置在使用过程中被恶意破坏拆除,本标准参照重型车国六标准有关排放控制系统远程监控的要求,提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向监管平台实时发送排放及定位相关数据。

提出环保达标检查要求

环保达标检查既包括新生产阶段的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的抽查,同时也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用阶段企业的在用符合性自查和主管部门的在用符合性抽查。这一要求的提出,使得企业更加重视其产品环保达标可靠性的保障,有效降低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排放风险。

伴随着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的尘埃落地,北京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的率先实施。表明环保部门对尾气排放整治的决心,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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